• 索 引 號:399/2024-2212182
  • 發(fā)布機構(gòu):梅溪街道辦事處
  • 生成日期:2024-07-05 15:05:25.0
  • 公開日期:2024-07-05
  • 公開方式:政府網(wǎng)站
  • 公開范圍:全部公開
梅溪街道辦事處臨時救助申請程序
來源:梅溪街道辦事處 2024-07-05 1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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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溪街道辦事處臨時救助申請程序


一、臨時救助以家庭為單位,由戶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員向村(社區(qū))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,村(社區(qū))工作人員入戶調(diào)查、鄰里走訪,并組織評議小組對申請家庭進行評議、審核。審核完成后填寫《臨時救助申請表》,并由個人提供下列材料:

1、個人申請書 ;

2、居民身份證、戶口簿復印件;

3、突發(fā)事件的相關(guān)材料(困難佐證);

4、個人銀行帳號(農(nóng)村商業(yè)銀行)。

5、市、縣(區(qū))民政部門規(guī)定的其他證明材料。

二、村(社區(qū))公示申請家庭情況、申請事由。公示(七天以上)完成后,報街道民政部門,并提供下列材料:

1、網(wǎng)格信息單,

2、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核對授權(quán)書;

3、村(社區(qū))本級入戶調(diào)查表;

4、村(社區(qū))本級民主評議會議記錄;

5、村(社區(qū))公示照片(大額)。

三、街道民政部門接到村(社區(qū))上報的臨時救助申請后,進行入戶調(diào)查,組織民主評議,將基本情況錄入社會救助系統(tǒng)并公示,擬定救助金額。公示期滿,簽署意見并審批。符合條件的家庭攜帶有效證件到指定金融機構(gòu)領(lǐng)取救助資金;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家庭,街道民政部門予以回復。對于緊急情況,應先救助,后補齊手續(xù),確保其基本生活。
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救助

1、因打架斗毆、交通肇事、酗酒、賭博、自殺、自傷、吸毒等原因?qū)е录彝ド罾щy的:

2、家庭成員有就業(yè)能力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、就業(yè),不自食其力的;

3、有贍(扶、撫)養(yǎng)能力的義務人未依法履行贍(扶、撫)養(yǎng)義務的;

4、參與或從事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動的,或受到處罰導致生活困難的;

5、不按要求提供申請資料,拒絕管理機關(guān)調(diào)查隱瞞或不提供家庭真實收入,出具虛假證明,或無理取鬧、謾罵、侮辱、威脅工作人員的;

6、縣區(qū)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員,